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气变化,提前了解考点具置、旁边的环境和交通状况,合理规划出行安排。重视报考点公告信息,提前到达考点接受入场安全检查。根据相关规定,开考15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。
为避免触发智能安检门报警,请考生在接受安检时不要携带含金属物的包、钥匙、打火机、磁卡(房卡、公交卡、银行卡等)、金属饰品(如发卡、项链、耳环、手镯、戒指、手链等)等物品,如携带,请放至考点规定的集中存放区域后再次进行安检。
对于使用轮椅、拐杖、缠有绷带或打有夹板等考生以及申请残疾合理便利的考生,监考教师将在保证其安全的前提下,对其轮椅、拐杖等器械进行安检。对于因身体特殊原因(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、孕妇等)没办法使用安检设备做检查的,考生须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,考点将安排专人进行全方位检查。
(二)考生不得携带如手机、智能产品(智能手表、手环、眼镜等)、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科技类产品、无线电材、考试内容相关材料、管制器具及书刊、报纸、稿纸、图片、资料或有存储、编程、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,否则按违规处理。
(二)考试过程中,考生不得旁窥、交头接耳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;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;不得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、考号等信息;不得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、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;不得传、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、答卷、草稿纸;不得将试卷、答卷、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;不得故意销毁试卷、答卷或者考试材料;不得在考试开始前答题、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。
(三)对不遵守考场纪律、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、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的考生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》和国家教育考试招生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,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;涉及嫌疑违反法律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。
特别说明: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华禹教育网()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,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仅供参考,有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